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能源系统改造煤改气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
正文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能源系统改造煤改气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项目自主验收情况予以公告: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四川凯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8-87914404
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百草路898号
1、项目名称:能源系统改造煤改气项目
2、建设单位: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3、建设地址:峨眉山市红珠山宾馆内、峨眉山大酒店内(峨眉山市黄湾乡报国村6组、5组)
4、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表、专家意见
5、公示起始时间:2019年12月10日至2020年1月7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监测报告表
凯乐检验字[2019]135号
(送审本)
项目名称: | 能源系统改造煤改气项目 |
建设单位: |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凯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
表三、主要污染源及污染排放情况................................................................... - 9 -
表四、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 14 -
表五、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 16 -
表九 、验收监测结论、主要问题及建议....................................................... - 30 -
附表、附图、附件
附表: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附图:
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项目外环境关系图及监测布点图
附图3-1:峨眉山大酒店燃气机组点位示意图
附图3-2:峨眉山大酒店燃气机组点位示意图
附图4-2:峨眉山大酒店室外管路平面布置图
附图5:工程现状照片
附件:
附件1:营业执照
附件2:峨眉山市环境保护局 峨市环备[2016]60号《关于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供热洗涤中心建设项目》的环保备案意见
附件3:峨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峨经信技改[2017]10号《关于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能源系统改造煤改气”项目核准的批复》(2017年8月11日)
附件4:原峨眉山市环境保护局峨市环审批[2018]001号《关于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能源系统改造煤改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批复》(2018年1月2日)
附件5:超低氮锅炉性能说明
附件6:委托书
附件7:工况证明
附件8:检测报告及资质
附件9:公众意见调查表及名单(附5份)
附件10:专家意见及签到表
附件11:自主验收意见
附件12:验收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表一、工程基本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 | 能源系统改造煤改气项目 | |||||||||||||||||||||||||||||||||
建设单位名称 |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 |||||||||||||||||||||||||||||||||
建设项目性质 | 新建£ 扩建£ 改扩建£ 技改R(划√) | |||||||||||||||||||||||||||||||||
建设地点 | 红珠山宾馆内、峨眉山大酒店内(峨眉山市黄湾乡报国村6组、5组)(红珠山宾馆坐标:东经103.4405°,北纬 29.5663°) | |||||||||||||||||||||||||||||||||
建设项目环评时间 | 2017年12月 | 开工建设时间 | 2017年12月 | |||||||||||||||||||||||||||||||
调试时间 | 2018年10月 | 验收现场监测时间 | 2019年9月16日-19日 | |||||||||||||||||||||||||||||||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 原峨眉山市环境保护局 |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 重庆智力环境开发策划咨询有限公司 |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 | |||||||||||||||||||||||||||||||
投资总概算 | 2800万元 | 环保投资总概算 | 609.02万元 | 比例 | 21.75% | |||||||||||||||||||||||||||||
实际总概算 | 2800万元 | 环保投资 | 608.5万元 | 比例 | 21.73% | |||||||||||||||||||||||||||||
验收监测依据 | 1、《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82号);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年11月29日发布,2017年7月16日修订); 3、《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年11月20日); 4、《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公告》(公告2018年 第9号,生态环境部,2018.5.16); 5、重庆智力环境开发策划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能源系统改造煤改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年12月); 6、原峨眉山市环境保护局峨市环审批[2018]001号《关于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能源系统改造煤改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批复》(2018年1月2日); 7、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对四川凯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的验收监测委托书。 | |||||||||||||||||||||||||||||||||
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 | 1、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的排放标准。 2、噪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值。 表1-1 监测评价标准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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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基本情况 峨眉山市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原供热洗涤中心于1998年建成投入运行,为公司所属酒店、温泉提供洗涤服务及供热。该项目于2016年12月29日取得峨眉山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环保备案意见(峨市环备[2016]60号)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2800万元,于红珠山宾馆内、峨眉山大酒店内(峨眉山市黄湾乡报国村6组、5组)(红珠山宾馆坐标:东经103.4405°,北纬29.5663°)建设“能源系统改造煤改气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建设安装14台燃气热水真空低氮锅炉及配套土建工程。2、燃气专用管道建设。原项目供热洗涤中心按照属地环保局要求执行相关环保手续,蒸汽管线废弃不使用。 2017年8月11日峨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以文件《关于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能源系统改造煤改气”项目核准的批复》(峨经信技改[2017]10号)对项目建设进行了核准批复,2017年12月由重庆智力环境开发策划咨询有限公司补充编制完成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1月2日原峨眉山市环境保护局以(峨市环审批[2018]001号)文件对该报告表进行审查批复。本项目于2017年12月开工建设,2018年10月建成。 目前,项目已进行生产,整体运转正常,各环保设施运转正常,满足验收监测条件。 受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四川凯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派相关技术人员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勘查,并于2019年9月16日~2019年9月19日对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能源系统改造煤改气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根据现场检查和监测结果,编制完成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2、项目名称、性质及地点 建设项目名称:能源系统改造煤改气项目 建设性质:技改 建设地点:红珠山宾馆内、峨眉山大酒店内(峨眉山市黄湾乡报国村6组、5组)(红珠山宾馆坐标:东经103.4405°,北纬29.5663°) 建设单位: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3、地理位置及外环境关系 本项目燃气主管在乐山峨沙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中石油峨沙线D159管道上碰口接管。(起点K0+000),沿线主要为居民住户。k0+110~k0+708南侧23m为管道距红光村最近居民,K3+498.1西侧1m处为管道距五爱村最近居民,K3+602东侧70m为飘儿井水库,K5+134.2西侧55m为居民小区,东侧12m为十里村居民安置点,K5+432~K6+928.7南侧22m居民小区,K6+105东侧20m为成绵乐高铁站,K7+085西北侧170m以及西南侧242m为马路桥社区最近居民,隔马路桥社区西侧385m为峨山镇最近居民,915m处为团结水库,K7+198~K8+107西侧42m为青庐小区最近居民,东侧20m为峨秀湖,K8+797~K9+128为天下民宅小区,K10+010西北侧236m处为西南交通大学峨眉校区、598m处为凤凰湖,K10+010~K10+600东侧9m,西侧16m为报国村最近居民,峨眉山大酒店燃气热水机组点位1南侧28m处为虎溪河,峨眉山大酒店燃气热水机组点1南侧90m为报国村最近居民,东侧57m为报国村最近居民,峨眉山大酒店燃气热水机组点位2西北侧340m为报国寺,红珠山宾馆燃气热水机组点位1西南侧650m为伏虎寺,红珠山宾馆燃气热水机组点位4西侧46m处为红珠塘、红珠山宾馆燃气热水机组点位5东侧30m处为杨家大塘。本项目燃气热水锅炉设置点均位于各大酒店,不在周围敏感点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属于峨眉山风景名胜区三级保护区的服务接待区,该区域的功能以提供接待、服务、度假、商业、市政等综合性服务功能为主要目的。 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项目外环境关系见附图2。 4、工作制度及劳动职员 本项目全部自动化控制,无值守人员。全年营运365天,每天24h。 5、工程组成(验收监测范围) 主体工程:热水锅炉供热系统、燃气管道; 拆除工程:原蒸汽管道拆除; 公用工程:供电系统、供气系统、给排水; 环保工程:废气处理设施、废水处理工程、噪声治理、固废处理工程等,详见表2-1。 注:峨眉山温泉大饭店的锅炉安装、配套设备及土建工程,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6、验收监测内容 (1)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监测; (2)厂界环境噪声监测; (3)固废处置检查; (4)环境管理检查; (5)废水检查; (6)公众意见调查; (7)环境风险应急措施检查。 表2-1 项目组成与环评对照表
表2-2 主要设备表
7、原辅材料消耗及水平衡 (1)原辅材料 表2-3 主要原辅材料、动力消耗及来源
(2)水平衡 本项目的真空热水锅炉内部密闭腔通过真空抽气后形成一个真空腔,燃烧使热媒水在真空腔中沸腾汽化产生负压水蒸汽,蒸汽在换热器管外凝结,将管内冷水加热升温并通至用户,水蒸气凝结后形成水滴流回热媒水,重新被加热汽化,如此完成整个循环。热媒水是经除垢、脱氧等特殊处理的高纯水,由工厂出厂前一次充注完成,使用时在锅炉内部封闭循环(汽化-凝结-汽化),不增加,不减少,在锅炉使用寿命内不需要补充或更换。因此,本项目无废水产生。 本项目水量平衡图见图1。 图1 项目水平衡图(m3/d) 8、项目变动情况 表2-4 项目变化情况汇总表
根据《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工作的通知》中,七项原则性变化如下: 表2-5 项目原则性变化情况
原环评及批复要求相比,项目性质、建设规模、地点、生产规模及产品方案、未发生重大变化。 主要生产工艺及污染物产出流程。 本项目的真空热水锅炉内部密闭腔通过真空抽气后形成一个真空腔,燃烧使热媒水在真空腔中沸腾汽化产生负压水蒸汽,蒸汽在换热器管外凝结,将管内冷水加热升温并通至用户,水蒸气凝结后形成水滴流回热媒水,重新被加热汽化,如此完成整个循环,锅炉正常工作压力小于0.7bar。热媒水是经除垢、脱氧等特殊处理的高纯水,由工厂出厂前一次充注完成,使用时在锅炉内部封闭循环(汽化-凝结-汽化),不增加,不减少,在锅炉使用寿命内不需要补充或更换。项目采用低氮燃烧器,利用助燃空气的压头,把部分燃烧烟气吸回,进入燃烧器,与空气混合燃烧。由于烟气再循环,燃烧烟气的热容量大,燃烧温度降低,NOx 减少。因此,燃气锅炉在营运时的产污主要是设备噪声和锅炉燃烧废气,无固废和废水产生。被锅炉加热的热水,经热水管道送入各个机房,通过板式换热器(水水换热)对各个供热单元进行供热,经过热交换后的热水通过回流管道重新回到热水机组进行再次加热,如此循环。 工艺流程及产污位置如下图。 图2 燃气锅炉供热工艺流程和产污位置 图3 燃气锅炉供热示意图 |
表三、主要污染源及污染排放情况
(一)废水产生、治理及排放 本项目营运期全部实现自动化控制,无值守人员,故无运营值守人员的生活污水产生;本项目锅炉为真空热水锅炉,锅炉的热媒水是经除垢、脱氧等特殊处理的高纯水,由工厂出厂前一次充注完成,使用时在锅炉内部封闭循环(汽化-凝结-汽化),不增加,不减少,在锅炉使用寿命内不需要补充或更换。因此,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 (二)废气的产生、治理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锅炉烟气,采用超低氮燃烧热水锅炉机组使用天然气清洁能源,每个锅炉设置1个8m的烟囱,7个锅炉机组共14根烟囱,燃烧废气经烟囱排放。 烟囱排气筒 表3-1 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表
(三)噪声的产生、治理及排放 本项目锅炉噪声主要为风机、水泵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罩并设置减震垫,采取隔声、消声措施,减小对环境的影响。 表3-2 主要噪声源及其治理措施
(四)固体废弃物产生、治理及排放 本项目营运期全部自动化控制,无值守人员,故本项目不产生值守人员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本项目锅炉无需制备软水,无废离子交换树脂。故运营期间无固废产生。 (五)管道施工期环境影响调查
(六)环保处理设施 主要污染源及处理措施见表3-3,环保投资对照表见表3-4。 表3-3 主要污染源及环评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与实际建设情况对照表
表3-4 环保设施(措施)与实际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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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环评主要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贯彻了“清洁生产、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的原则,采取污染物及噪声的治理措施经济技术可行,措施有效,工程实施后,在完成本评价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确保污染物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不会对地表水、环境空气、声学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影响。本项目建设在峨眉山市区以及红珠山宾馆内、峨眉山大酒店内(峨眉山市黄湾乡报国村6组、5组),从环境保护方面看是可行的。 (二)环评建议 1、配备专职人员定期对燃气管道、调压设施进行检漏,将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杜绝燃气泄漏事故的发生。 2、严格落实隔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确保项目运营后,厂界噪声达标。 3、项目的环保防污设施要与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确保各项防治措施落实到位,以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的统一与协调发展。 (三)环评批复 你公司报送的《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能源系统改造煤改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峨眉山市黄湾乡报国村6组、5组。主要建设内容:l、建设安装14台燃气热水真空低氮锅炉及配套土建工程,2、燃气专用管道建设,原项目供热洗涤中心在本项目建成后将被拆除,项目预计总投资2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9.02万元。峨眉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出具了《关于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煤改气项目燃气管道规划的建设意见》, 峨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出具了《关于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能源系统改造虫草改气项目”项目核准的批复》(峨经信技改[2017]10号),本项目建设地峨眉山大酒店燃气热水机组点位2西北侧340m为报国村,红珠山宾馆燃气热水机组点位1西侧650m为伏虎寺,均不在其保护范围及建筑控制地带。在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对环境的危害能得到有效控制,因此,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二、项目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所有污染物防治措施,减少项目建成后对环境质量的影响。 2、针对项目周边敏感保护目标,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减缓施工期噪声、扬尘及废水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避免施工扰民及环境纠纷。优化施工工艺,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做好施工污染防治。严格执行施工工地“六必须”、“六不准”要求;采取打围施工,在建构筑物应采用密目网遮蔽;使用商品砼,禁止设置现场拌合站,严格按照《乐山市重污染天气预防和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认真落实施工工地停工措施。施工废水应经过隔油池处理后回用,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已有的环保设施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在峨秀湖、杨家大塘、红珠塘附近施工时,需设置围挡,严禁在峨秀湖、杨家大塘、红珠塘内清洗施工设备,严禁将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排入其中。合理设置临时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原则上不得夜间施工,严格遵守中高考禁噪规定,确保噪声不扰民;优化渣土运输路线和运输时段,建筑材料和弃渣采取封闭运输;建筑弃渣运至指定地点倾倒。 3、营运期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采用真空低氮锅炉、锅炉房应采用隔声罩进行降噪消声处理,并采取相应的消声减振措施,加强绿化保证工程与景区风貌的协调性。 4、强化项目环境风险应急能力建设,加强风险防范措施,建立环保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5、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三、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发生重大变化,应报我局重新审批。 四、在项目建成后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开展自主验收,并向社会公示,按程序向我局备案。 五、请峨眉山市景区管委会、黄湾乡人民政府、峨眉山市环境监察执法大队依法加强对该项目的环保日常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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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五、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一、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措施 本次验收监测采取严格遵守国家监测分析方法和技术规范、仪器校准、人员持证上岗、测试加标密码样和平行样、数据三级审核等全过程质量控制。 二、废气监测质量保证措施 1、监测前质控措施 废气监测的质量保证按照国家环保局发布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采样器在采样前对流量计进行校准,无组织废气采集方法严格按照《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55-2000)执行。监测仪器经计量部门检验并在有效期内使用,监测人员持证上岗,监测数据经三级审核。 (1)现场监测前,制定现场监测质控方案,并由质控室派专人进行现场质控。 (2)大气采样仪在进入现场前应对采样仪流量计、仪器内置的温度、压力等参数进行校核。 (3)进入现场的气象因素测量仪器需满足测量要求,且在计量检定周期内。 2、监测中质控措施 (1)有组织废气在现场采样、测试时,按各监测项目质控要求,采集一定数量的现场空白样品。 (2)无组织废气在现场监测时,应按当地风向变化及时调整监控点和参照点位置,在现场采样时间同时测量气象因素。 3、监测后质控措施 (1)监测后数据采取三级审核制,密码样由质控室专人负责保管,监测数据统一由质控审核、出具。 (2)监测数据未正式出具前,不以任何方式告知被监测方。 三、噪声监测质量保证措施 厂界噪声监测依据《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要求进行。质量控制执行生态环境部《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有关噪声部分,声级计测量前后均进行校准。
表5-1 有组织废气、噪声检测项目、方法及方法来源、使用仪器及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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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废气 1、监测点位、项目及时间频率 本项目废气监测项目、监测点位、频次详见表6-1。 表6-1 废气的监测项目、点位及频率
2、监测方法 废气监测分析方法见表6-2。 表6-2 废气监测分析方法
3.监测点位图 (三)噪声 1、监测点位 设置9个噪声监测点。 图例说明:▲-噪声检测点;●-噪声源。 | ||||||||||||||||||||||||||||||||||||||||||||
2、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为等效A声级Leq[dB(A)]。 3、监测方法 厂界环境噪声监测方法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及《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4、监测时间、频率 监测两天,每天昼、夜间各监测2次。 (四)环评、验收监测因子对照 环评、验收监测因子对照见表6-3; 环评、验收敏感点位对照表见表6-4。 表6-3 环评、验收监测污染因子对照表
表6-4 环评、验收敏感点位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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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记录 1、验收监测期间,主体设施和环保设施必须正常运行。 2、根据验收监测工况要求,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具备了验收监测条件。 验收监测结果 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见表7-1; 表7-1 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表
本次检测结果表明,该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所测指标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标准限值。 噪声监测结果见表7-2。 表7-2 噪声监测结果 单位:dB(A)
本次检测结果表明,该项目7#、9#厂界环境噪声昼间、夜间检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1#、2#、3#、4#、5#、6#、8#环境噪声昼间、夜间检测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值。 总量控制 本项目废气主要污染物环评总量控制标准分别为烟尘:5.17t/a;SO2:8.62t/a;NOx:5.428t/a。总量具体数据情况见表7-3。 表7-3 废气总量控制对比表
废气中污染物的总量以验收监测两天的平均排放速率计。本项目年工作365天,每天24h。 废气污染物实际排放量(t/a)=平均排放速率(kg/h)×年工作时长(h)/1000。 |
1、项目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检查 2017年8月11日峨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以文件《关于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能源系统改造煤改气”项目核准的批复》(峨经信技改[2017]10号)对项目建设进行了核准批复,2017年12月由重庆智力环境开发策划咨询有限公司补充编制完成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1月2日原峨眉山市环境保护局以(峨市环审批[2018]001号)文件对该报告表进行审查批复。本项目于2017年12月开工建设,2018年10月建成。 2、环保机构的设置、环境管理制度及环保档案检查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配置了环保管理1名,主要负责项目日常环保管理及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执行、检查、考核与完善。环境管理机构由办公室负责,对该项目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负责,并受项目主管单位及环保局的监督和指导。各部门主管分别负责本部门环保区域的环保管理工作。 3、环保档案管理情况检查 与项目有关的各项环保档案资料(环评报告表、环评批复、环保设备档案等)、环保设施运行及维修记录、报批表等文件由办公室保管。 4、“三同时”执行情况及环保设施运行、维护情况 本项目环保审批手续(见监测表附件)齐全。项目总投资2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8.5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21.73%。 表8-1 主要环保设施运行情况
5、应急预案检查 制定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成立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机制,提高企业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定期组织环境应急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 6、卫生防护距离检查 本项目不涉及卫生防护距离。 7、环评批复落实情况检查 环评批复落实情况检查见表8-2。 表8-2 环评及批复中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对照表
8、公众意见调查 验收期间对项目周围居民及员工进行调查,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30份,收回公众意见调查表30份。调查人群均在附近居住或工作。经统计,被调查人员对该项目环保工作表示满意的占100%。公众意见调查表见附件,调查结果统计见表8-3。 表8-3 公众意见调查统计表 单位:人
综上所述,在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所在地周边居民及员工,大部分被调查对象对本项目持满意态度。 9、项目与暂行办法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建设单位环保设施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建设单位不得提出验收合格的意见,本项目与其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8-4 项目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符合性分析 |
表九 、验收监测结论、主要问题及建议
1、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 ①废气: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所测指标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标准限值。 ②废水: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 ③噪声: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7#、9#厂界环境噪声昼间、夜间检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1#、2#、3#、4#、5#、6#、8#环境噪声昼间、夜间检测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值。 ④总量控制指标:本次验收监测污染物排放量为:颗粒物:3.24t/a;SO2:0.25t/a;NOx:4.43t/a,均小于环评下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⑤固体废弃物排放情况: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无固体废弃物产生。 2、公众意见调查: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对周围公司共发放调查表30份,收回30份,收回率100%,调查结果有效。 根据调查表显示,100%的被调查对象支持该项目的建设;100%的被调查对象表示该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固废对自己没有影响,100%的被调查对象表示该项目没有发生环境污染事故,100%的被调查对象表示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满意;无人提出其他意见和建议。 3、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污染物排放均达到相应标准,对周边环境质量基本无影响。 4、主要建议 加强对环保设施的管理、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综上所述,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能源系统改造煤改气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三同时”制度。项目总投资2800万元,环保投资608.5万元。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污染物监测指标均符合相关排放标准,无废水、固体废弃物产生;全部被调查对象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满意。原环评及批复要求相比,项目性质、建设规模、地点、生产规模及产品方案、采用的主要生产工艺均未发生重大变化。建议通过该项目验收。 |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填表人(签字): 项目经办人(签字):
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 | 能源系统改造煤改气项目 | 项目代码 | / | 建设地点 | 红珠山宾馆内、峨眉山大酒店内(峨眉山市黄湾乡报国村 6 组、5 组) (红珠山宾馆坐标:东经 103.4405°,北纬 29.5663°) | ||||||||||||||||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 热力生产和供应(D4430) | 建设性质 | □新建 □改扩建 ☑技术改造 | 厂区中心经度/纬度 | 经度:103.4405° 纬度:29.5663° | |||||||||||||||||
设计生产能力 | / | 实际生产能力 | 与设计能力一致 | 环评单位 | 重庆智力环境开发策划咨询有限公司 | |||||||||||||||||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 原峨眉山市环境保护局 | 审批文号 | 峨市环审批[2018]001号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
开工日期 | 2018年3月 | 竣工日期 | / | 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 | / |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 |||||||||||||||||
验收单位 | 四川凯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 / | 验收监测时工况 | / | |||||||||||||||||
投资总概算(万元) | 2800 |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 609.02 | 所占比例(%) | 21.75 | |||||||||||||||||
实际总投资 | 2800 |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 608.5 | 所占比例(%) | 21.73 | |||||||||||||||||
废水治理(万元) | 10 | 废气治理(万元) | 561.5 | 噪声治理(万元) | 23.0 | 固体废物治理(万元) | 2.0 | 绿化及生态(万元) | 12 | 其他(万元) | / | |||||||||||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 / | 年平均工作时 | 8760 | |||||||||||||||||
运营单位 |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510000201884316A | 验收时间 | 2019年11月 | |||||||||||||||||
污染 物排 放达 标与 总量 控制(工 业建 设项 目详填) | 污染物 | 原有排 放量(1)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 |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 本期工程产生量(4) |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 |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 | 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 |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 |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 |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11) | 排放增减量(12) | |||||||||
废水 | 6.718 | / | / | / | / | / | / | 6.718 | / | / | / | -6.718 | ||||||||||
化学需氧量 | 30.013 | / | / | / | / | / | / | 30.013 | / | / | / | -30.013 | ||||||||||
氨氮 | 0.044 | / | / | / | / | / | / | 0.044 | / | / | / | -0.044 | ||||||||||
VOCs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颗粒物 | 11.37 | 7.43 | 20 | / | / | 3.24 | 5.17 | 8.13 |
| / | / | -8.13 | ||||||||||
废气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工业固体废物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与项目有关的其他特征污染物 | 二氧化硫 | 48.25 | 1.5 | 50 | / | / | 0.25 | 8.62 | 48 | / | / | / | -48 | |||||||||
氮氧化物 | 68.22 | 30.68 | 200 | / | / | 4.43 | 5.428 | 63.79 | / | / | / | -63.79 | ||||||||||
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6)-(8)-(11),(9)= (4)-(5)-(8)- (11) +(1)。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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