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开展旅游标准化试点
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旅游局《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通知》(旅办发〔2010〕40号)精神和《全国旅游标准化发展规划(2009—2015)》的要求,为充分发挥标准化工作在提升景区旅游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中的作用,整体上推动景区旅游秩序和经营秩序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提升峨眉山—乐山大佛景区品牌形象,我委将全面启动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单位”工作,结合景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升景区旅游服务业整体水平和竞争力为目标,以巩固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创建成果为切入点,以“食、住、行、游、购、娱”等方面的服务标准化为主要内容,加强现有旅游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在景区的实施,建立符合景区发展特点的旅游标准化体系,全面提升景区的旅游吸引力和竞争力。
工作目标
在全面实施现有旅游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景区自身特点,组织各部门、企业制定实施个性化的景区标准,全面建立景区旅游标准化体系,争创全国旅游标准示范单位。通过标准化创建工作,进一步提高景区的安全保障能力、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将峨眉山—乐山大佛景区建成“国际化程度高、文化魅力独特、生态环境一流、景区文明和谐的国际文化旅游目的地”。
主要任务
按照《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指南》和《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结合我景区实际,突出重点,扎实做好各方面工作。
1.建立健全旅游标准体系。根据景区旅游业发展业态、技术和管理创新要求,制定旅游标准化发展规划和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按照旅游业标准目录,构建以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为主体,地方标准为补充的标准化管理体系,形成覆盖“食、住、行、游、购、娱”等服务要素的地方标准和服务规范。
2.完善景区旅游服务功能。优化资源配置,加大投入,加快旅游服务设施的升级和完善,重点加强旅游交通、旅游信息等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旅游服务水平和产业竞争力。
3.加快打造旅游产品体系。发挥景区旅游资源优势,丰富和完善以休闲度假为核心的多元化旅游产品体系,吸引游客延长逗留天数,增加旅游收入,重点发展休闲度假旅游、文化古迹旅游、节庆会展旅游,为中外游客提供丰富的、高品质的旅游产品。
4.积极创建旅游行业品牌。坚持以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为抓手,以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为目的,全面推动旅游服务业建立标准体系,开展自主品牌建设,争创旅游品牌。着力培育一批影响力大、竞争力强、知名度高的先进企业,形成一批知名品牌。
5.开展旅游标准实施评价。加强旅游标准实施的督导检查,积极探索建立旅游服务标准化活动效果评价模式,开展标准化服务评价工作,将制定标准和效果评定结合起来,促进标准实施、服务质量提高和经济效益增长。加强旅游标准化宣传培训工作,定期对相关单位执行标准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并实施奖惩机制。
责任分工
党政办(质量办)负责标准化创建工作的总协调,组织监督检查各单位(部门)、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情况,组织旅游标准化专家指导标准化创建工作。
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积极配合创建工作。
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机构。管委会要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设置专门的工作机构,抽调专人负责创建工作。为保证旅游标准化试点、创建旅游标准化示范单位的顺利进行,根据工作需要,各单位也要抽调精干人员成立相应的创建工作机构,落实责任,同时要与管委会旅游标准办建立顺畅的联系制度,确保创建工作落实。管委会旅游标准办要定期通报创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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