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阶段:关于在全委开展旅游标准化培训的实施方案
一、培训目的
通过在全委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强化旅游标准化意识,引导和督促各单位(部门)、企业严格贯彻实施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促进景区旅游管理、服务和市场秩序规范化,进一步提高景区旅游管理和服务水平,全面推进我委旅游标准化试点创建工作,成功创建成“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单位”。
二、培训对象
管委会各单位(部门)在编在岗人员和招聘人员;峨眉山-乐山大佛旅游集团总公司、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峨眉山旅业发展有限公司、大佛实业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三、培训内容
旅游标准化基础知识;旅游标准的编制;与旅游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自己编写的企业标准的宣贯实施;制作软件资料的培训。
四、培训时间
2010年9月-2011年12月期间。
五、培训方式
按照各阶段任务的不同,采取集中培训和自学相结合、全员培训和分部门培训的方式。集中培训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旅游局组织;部门培训由各单位(部门)、企业对本单位职工开展全员普及培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旅游局负责对管委会各单位(部门)检查和指导;股份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对所属企业开展旅游标准化培训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对邀请专家的专项培训,由标准办根据实际需要适时组织。
六、培训要求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各单位(部门)、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把旅游标准化培训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做好旅游标准化培训。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旅游标准化培训工作方案,于2010年9月30日前报标准办。
(二)提高认识,广泛宣传。各单位(部门)、企业要通过板报、专栏、以会代训、开办培训班等形式,积极在单位内部开展标准化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广大职工对开展标准化工作重要意义和作用的认识,通过组织学习标准化知识,熟知相关旅游标准化的要求和标准,增强全体职工按旅游标准要求搞好管理服务的自觉性、主动性。
(三)做好资料收集、归档。各单位(部门)、企业要按照管委会“三大体系”的规范和程序做好本单位旅游标准化培训文字资料、影像资料、图片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及时向标准办报送培训任务完成进度情况,培训结束后将培训整套资料各报送一份到标准办统一制作创建软件资料,报一份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股份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所属企业标准化培训档案的收集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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