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阶段:关于在景区开展旅游标准自查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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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委会各单位、企业:
我委开展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已进入第二阶段,为贯彻落实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单位”,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按照《实施方案》实施步骤要求,将在本阶段开展旅游标准普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查内容
各单位在自查阶段要认真对本单位、企业所涉及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梳理;同时以三大体系为基础,梳理出本单位、企业制定并正在实施的管理制度、服务规范等,以及这些制度、服务规范运行过程中有哪些需要改进的。
二、上报方式
将梳理出来的情况认真填报《实施旅游标准、管理制度、服务规范自查清单》(表附后)。
三、上报时间
各单位、企业于2010年11月20日前将《自查清单》汇总后加盖公章报标准办(同时报电子版),不得延误上报时间。联系人:廖佳秋。 附:《涉及旅游的国标、行标、地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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