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阶段:旅游标准化工作督查通报(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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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旅游标准化工作进入自查阶段,各单位(企业)按照管委会的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了自查工作。23-24日,由管委会副主任冯庆川带队,旅游标准化督查小组成员廖骥、范黎莉、耿忠对景区各单位(企业)的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各单位(企业)结合工作实际,对正在执行的各种规章制度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管理制度四大类,进行了认真梳理汇总。各管理处依据自已的管理职能,对辖区内的摊区经营户、滑杆从业人员、导游、农民旅饭店等的经营管理规范进行了全面自查,对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了查漏补缺,重新制定了管理制度;各职能局,如交通局、旅游局、公安分局等,则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修订和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股份公司和旅业公司根据行业特点,按照索道、酒店、交通运输类企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高质量制定制度,高素质打造队伍,高标准执行考核,形成具有单位特色的管理制度体系。
通过自查,目前,景区正在执行的国家标准有40多项,行业标准10多项,制定的各种管理制度近千个,所有的标准、制度均覆盖了景区各个单位(企业)的管理点和经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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