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峨眉山景区)2013年收支决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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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峨眉山景区)2013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峨眉山—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峨眉山景区)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件1:
关于峨眉山—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峨眉山景区)2013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峨眉山—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峨眉山景区)为乐山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在景区内行使县级人民政府相关行政管理职能。
二、部门概况
我委设置12个机关机构、23个事业机构及党群和纪检监督机构。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3年峨眉山—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峨眉山景区)收入决算总额为12530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2375万元,事业收入155万元。
2013年支出决算总额为12530万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12020万元,节能环保180万元,城乡事务20万元,农林水事务275万元,交通运输2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20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7万元,其他支出5万元。
四、支出决算安排情况
峨眉山—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峨眉山景区)决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峨眉山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峨眉山—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峨眉山景区)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峨眉山—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峨眉山景区)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专项项目主要用于那些方面)。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附件2:
关于峨眉山—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峨眉山景区)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
2013年情况的说明
峨眉山—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峨眉山景区)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2013年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3年峨眉山景区参加2013美丽中国山岳之旅韩国推广活动,出国(境)组1次,出国(境)1人,出国(境)经费2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3年峨眉山景区公务接待费446万元。
2013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费支出446万元,具体开支内容为交通费16万元,住宿340万元,工作餐90万元。接待费用比公开预算下降44%。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2万元。
截至2013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2辆,其中:轿车18辆、越野车19辆、载客汽车5辆。
2013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222万元,用于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附表:
2013年“三公”经费决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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