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景区管委会2015年部门支出绩效报告
正文
峨眉山景区管委会2015年部门支出绩效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简称峨眉山景区管委会)为乐山市人民政府的正县级派出机构,中国共产党峨眉山风景名胜区工作委员会(简称峨眉山景区党工委)与峨眉山景区管委会合署办公。峨眉山景区管委会(党工委)是峨眉山风景名胜区、峨眉山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的管理机构。
(一)机构组成
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下设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职能局12个,片区管理处6个。工会、团委、妇联、纪检(监察室)按规定配备,下属事业单位17个。
(二)机构职能:
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风景名胜、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民族、宗教、文物、林业、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环境保护、旅游、交通、安全、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承担峨眉山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和统一管理工作。
2.保护风景名胜资源和生态环境,维护风景名胜区的自然风貌和人文景观,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
3.协助编制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并组织实施,按照总体规划对风景名胜区内的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进行初审并按程序上报。
4.制定峨眉山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措施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景区内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登记、保护和管理工作,培育壮大旅游文化产业。
5.建设、维护、管理风景名胜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规范设立风景名胜区标志、安全警示等标牌,改善游览服务条件。
6.制定风景名胜区管理制度和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的预防机制和应急预案,负责风景名胜区的交通、环境卫生、治安、服务业管理和游览者安全等工作。
7.按照规划组织和扶助风景名胜区居民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生产和服务事业,制止和限制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生产事业。
8.负责出售风景名胜区的门票,收取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组织并负责对风景名胜区经营项目的招标和签约工作,监督进行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的依法经营,指导经营企业做好职工培训管理工作。
9.做好风景名胜区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开展旅游调查统计工作,及时发布旅游相关信息,维护景区正常旅游秩序。
10.依法负责景区范围内民族、宗教有关的行政管理工作。
11.依法对景区内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概况
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在编人员428人,合同制人员307人,退休人员153人,环卫人员298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5年峨眉山风景区收入预算总额为16,20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6,007万元,其他收入200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5年峨眉山风景区支出预算相应安排16,2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8976万元,对基层单位补助支出707万元,设备购置支出40万元,旅游发展及会展专项资金500万元,景区维稳经费及旅博会费用3400万元,景区文物保护及维修经费235万元,万年寺维修一期工程650万元,峨眉山风景区旅游急救中心205万元,峨眉山博物馆免费开放资金387.84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我委按照市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预算基础信息、项目库报送,准确编制预算,及时提交部门预算草案;并严格按照市财政局批准预算执行。
(二)支出绩效情况
我委坚持“依章办事、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深刻领会中央“八项规定”和“六条款令”,压缩非生产开支,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行为,加强预算管理和执行力度,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运行,积极服务本单位发展。
1.行政运转保障
严格执行保障机关运转、高效履行职责的原则,提高思想认识,树立节约观念,从严进行审核安排,大力压缩日常工作经费,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引导和规范全委工作人员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倡导网络办公,促进办公低碳化,充分利用现在网络技术,通过邮箱、QQ、拷贝等方式传送普通文件资料,尽量减少文件印发。注重日常节俭,养成节约习惯,做到“人走灯灭”,下班及时关闭电脑、复印机等用电设备。我委2015年1-6月商品和服务支出发生额10,811,457元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15%,增加原因主要是我委2015年3月补交了秀甲天下瀑布历年电费3,062,086元、职工体检费用24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森林防火专用购车款)281,000元等及补缴讲解员及环卫人员保险400万元。
2.机关厉行节约
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管理,截止2015年6月我委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会议费累计数为3,150元,去年未发生费用;强化公车管理,建立建全公车管理制度,公车使用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严把车辆使用、车辆维修及车燃费等审批环节,实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彻底杜绝公车私用现象,车辆运行维护费为 957,115元,于去年同期增加31%;严格按照中央《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省《关于规范和改进全省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接待经费管理,严格控制接待经费支出。实行接待规范化管理,接待部门主要领导亲自把关,严格按程序和接待标准执行,严格掌握接待范围和控制高档消费。对一般公务接待坚持机关食堂就餐,对重大公务接待实行定点消费制,确保公务接待费用支出不超过压缩后的经费预算规模。公务接待费今年未发生,去年同期发生额为800元。
3.机关节能降耗
2015年1-6月,机关水费为143,706元,同期相比增长81%;电费为4,189,134元,同期相比增长449%;我委2015年3月补缴秀甲天下瀑布历年电费3,062,086元,扣除该因素,实际增长47.71%;燃油费发生额900元,今年定点加油站燃油费暂未结算支付。
四、财务管理情况
为加强我委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树立以绩效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理念,不断提高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我委财政物价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按照市财政局的规定,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相关会议,做出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部署。以绩效考核的各项文件精神为指导,规范实施统一的财政支出绩效跟踪评价指标体系,以整体绩效支出为内容,对各项支出的质量指标,数量指标内容进行评价考核打分,认真做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一)狠抓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国家财经制度、法规要求,委机关各项财务收支活动都纳入财会部门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并接受监督。各项支出均严格遵守市行政单位经费规定执行。一是保障了职工工资,津补贴的及时足额发放,没有出现拖欠职工工资,离退休费用等现象;二是保障了单位的正常运转,各项工作开展顺利,有多项工作获得市委、市政府好评;三是编制人员控制较好,控制率为87.89%;四是资金使用无虚列支出及随意使用现象,无大额现金支付现象。
(二)资金使用社会效益好。进一步整合财政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发挥引导作用,支持旅游服务业发展。不断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支持农村改革与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
(三)资金使用效率性高。创新资金分配机制,推行项目公开评审、事前评审,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对编制绩效预算的项目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力保障了为民办实事。
五、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1.在职人员控制率,2015年我委编制人数为487人,年中实有人数为428人,控制率为100%,没有超编现象。
2.三公经费变动率,2014年三公经费为1306万元,2015年三公经费为1106万元。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不超预算。
3.预算管理和执行方面:
(1)2015年预算为16,207万元,半年支出10,935万元,预算完成率为134.95%,预算控制率为65.05%,
(2)公用经费控制率65.79%,2015年预算数8976万元,半年支出6023万元,完成率134.21%。
(3)三公经费控制率100%,三公经费预算1106万元,半年三公经费支出96万元,完成率17%。
(4)政府采购执行为100%,2015年政府采购预算数40万元,半年采购38万元,完成率90%。
(5)管理制度健全性,2015年我委财政物价局依照相关国家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了财务职责,制定并认真执行了厉行节约制度,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等管理制度。
(6)资金使用合规性,一切支出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财务人员认真审核算每笔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会计账簿,依照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资金拨付有完善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7)预决算信息公开性,按照规定的内容、时间公开预算信息,做到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4.职责履行方面:我委承担景区风景名胜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调查、评价、登记、保护和管理工作,培育壮大旅游文化产业;负责自然风貌和人文景观维护工作,协助编制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划组织和扶助风景名胜区居民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生产和服务事业,制止和限制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生产事业。
履职效益:
(1)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我委将日常维护、保护、管理步入常态化,把建设、维护、管理风景名胜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规范设立风景名胜区标志、安全警示灯标牌,改善游览服务条件,规范景区正常旅游和经营秩序,进一步落实责任到人,定期巡查,延长基础设施的使用寿命,减少基础设施的投入,降低能源的消耗,有力保证了景区可持续发展。制定风景名胜区管理制度和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的预防机制和应急预案,维护风景名胜区的交通、环境卫生、治安、服务业管理和游览者安全等工作,更好地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方便群众度假旅游,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同步提高。
(2)行政效能,我委财政物价局高度重视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制定方案,明确工作职责。推进政务公开透明度,方便人民群众进行监督;明确相关股室的职责,端正工作态度,转变机关作风。认真履行好各自职责,来人、来电要热情;进一步精简、规范审批程序;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充分利用网络提高办公效率,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3)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2015年我委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通过半年的努力,全体干部职工切实转变了工作作风,办事更极积,态度更热情,使广大群众和服务对象更满意。
六、评分结论
综上各项指标,我委财务管理健全规范,没有发生违法违规现象,2015年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我评分:85分,自评结果:良好。我委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各项经费的开支,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率。
七、存在的问题
超预算支出。2015年半年实际支出数超出了年初预算安排。
八、意见建议
(一)充分预计人员情况、业务开展需要及临时重要事项,合理做出预算计划,不留缺口,不留空项。
(二)应对历年应收、应付款项、资产等进行清理、处置,调整账务,夯实资产资金管理基础,更好地使用资产、资金,使其发挥最大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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