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景区管委会2016年度工程勘察单位库竞争性谈判公告(综合评分法)
正文
峨眉山景区管委会2016年度工程勘察单位库
竞争性谈判公告(综合评分法)
1. 竞争性谈判条件
本项目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3家中选人(承包人)进入峨眉山景区管委会2016年度工程勘察单位库,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2 建设地点:四川省峨眉山景区
2.3 项目规模:峨眉山景区管委会所有预算金额在5万元以下(不含5万元)的工程勘察类项目
2.4 实施时间:2016年全年
2.5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2.5最高限价:工程勘察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下浮20%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一般要求: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2 资质条件:申请人的资质等级不低于岩土工程类勘察乙级资质。
其他要求:承接过景区内类似项目优先考虑。进入单位库的工程勘察单位需积极满足业主要求,被抽中的单位必须及时到达指定现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和拖延,响应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3.3 申请人业绩要求:2013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10个工程勘察类项目业绩。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并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工程勘察单位,请自发出竞争性谈判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3月10日09时30分(申请截止时间。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为北京时间),在管委会规建局报名参加。
5. 竞争性谈判申请书的递交
5.1 竞争性谈判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地点为峨眉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二楼规建局(名山西路46号)。
5.2 竞争性谈判申请书应由申请人本单位的法人或法定委托人亲自递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谈判申请书,谈判人不予受理。
6. 评审和随机选择
6.1 谈判人于申请人递交竞争性谈判申请书的当天,对收到的竞争性谈判申请书按规定组建评审委员会按第三章“评审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按综合评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工程勘察单位综合情况和项目人员配置的优劣确定先后顺序。选择排序前3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乐山市人民政府网、峨眉山官方旅游网和峨眉山景区管委会办公楼公示栏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名山西路46号
邮 编:/
联 系 人:罗筝
电 话:5533992
移动电话:
传 真:
201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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