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湾至麻子坝桥梁病害治理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正文
按照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工作安排,拟对黄湾至麻子坝桥梁病害治理工程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承包人,现对该工程谈判情况公告如下:?xml:namespace>
一、谈判编号:ELGWH2016-7号
二、项目名称:黄湾至麻子坝桥梁病害治理工程
三、最高限价:91523元
四、工程清单及要求
病害处治共计五座桥,分别为万年桥、麻子坝1号桥、麻子坝2号桥、两河口大桥、黄湾桥等,具体处治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付款方式:本工程以国家审计机关依法的审定结论为结算依据,项目竣工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五、工程项目要求
执行国标(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
1、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认真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和由其管辖的人员、材料、设施和设备的安全,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地附近建筑物和居民的生命财产遭受损害。
2、承包人在进行本项目规定的各项工作时,应保障发包人和其他人的财产和利益以及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和公共设施的权利免受损害。
3、 应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按规定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工地及其附近的环境,免受因其施工引起的污染、噪声和其他因素所造成的环境破坏和人员伤害及财产损失。
4、工程未移交发包人前,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和维护,移交后承包人应承担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若工程移交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完工程需在保修期内继续完成,则承包人还应负责该未完工程的照管和维护工作,直至完工后全部移交给发包人为止。
5、质量保证:所有分项分部工程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部门的质量验收规定的“合格”标准。
6、其他要求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凡参与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承包人,必须对其所有内容(含国家强制性规定的各项费用和税金)进行报价,并响应报价文件的要求。
六、合格承包人的条件
1. 能够承担相应的法律与经济责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公司成立在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供应商;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6.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7. 具有经国家权威机关审计的2015年度财务报表和审计结论报告书;
8.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委托书(原件)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不收取。
八、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
2016年8月25日上午9:00起至2016年8月31日下午17:00点止。
九、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峨眉山景区交通运输局三楼工程计划股。
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 ?xml:namespace>
电话及传真:15348137265 13696135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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