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湾乡?全国环境优美乡
2003年11月根据黄湾乡申请,并经市人民政府批复由市环保局牵头负责,在黄湾乡开展了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活动。市环保局和黄湾乡政府按照创建要求,专门编制了《黄湾环境优美乡环境规划》,并组织专家评审,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施行。经过两年的不懈努力,通过省环保局和国家环保总局专家的实地踏勘审定和社会公示,黄湾乡被国家环保总局正式命名为“全国环境优美乡”,成为2005年我国西部地区唯一获此殊荣的乡。
在下一阶段,黄湾乡将继续按照《规划》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文化、自然资源、生物多样性、饮用水水源、建筑物的保护,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坚持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理念,促进全乡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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