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乐山大佛景区品牌宣传的奖励办法
为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宣传峨眉山—乐山大佛景区形象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强景区品牌宣传力度,不断提升景区形象品牌的影响力和震撼力,公司决定面向全国、面向社会,对景区品牌宣传工作实施有奖激励,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一、宣传内容
1、峨眉山—乐山大佛景区的人文地理、自然景观、佛教文化、武术绝技、奇闻趣事、名人游历、遗产保护、管理服务、两个文明建设、重大品牌活动等。
2、峨眉雪芽的品质特征、生态环境、基地建设、产品质量、茶疗养生文化以及峨眉雪芽所蕴含的峨眉山禅茶文化等。
3、景区各大酒店的幽雅环境、温泉美食、管理服务等。
二、级别界定
稿酬奖励标准按国家级、省级、地市级三个级别界定。
1、国家级媒体和刊物:新华社通稿、《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工人日报》、《农民日报》、《中国青年报》、《法制日报》、《中国日报》、《新华日报》、《中国旅游报》、《半月谈》杂志、《中国国家地理》杂志、中央电视台各频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家级大型文学刊物。在其他国家级新闻媒体或行业报刊上发表的稿件参照省级标准兑现稿酬奖励。
2、省级媒体和刊物:四川日报、华西都市报、成都商报、天府早报、四川电视台、四川人民广播电台、四川省级文学刊物以及内地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以上主流媒体和文学刊物等。在其他省级新闻媒体或行业报刊上发表的稿件参照地市级标准兑现稿酬奖励。
3、地市级新闻媒体:乐山日报、三江都市报、乐山电视台、乐山人民广播电台。
4、网络媒体:国家级限于人民网、中国新闻网和新华网。参照省级媒体标准兑现稿酬奖励。省级限于四川新闻网。参照地市级媒体标准兑现稿酬奖励。
三、稿件体裁
主要包括:消息、通讯、评论、特写、图片、电视专题片、纪录片、专题节目等;讴歌赞美景区的诗歌、散文,以景区历史典故、宗教文化、神话传说为主线创作的其他体裁的文艺作品;以景区自然生态、人文地理、宗教、武术、茶叶等为研究对象的学术专著。
四、稿酬奖励兑现办法
1、报刊采用的稿件,凭所刊用报刊原文兑现;广播电台、电视台采用稿件,凭用稿通知单原件和相关音频、视频资料兑现。网络采用稿件,凭发稿原件和登载的网页截图兑现。
2、所有宣传稿件投放多个不同级别媒体按最高一个级别计奖,原则上不累加计奖。
3、凡属有偿类稿件(如广告、专版、专刊)和本办法所规定体裁之外的稿件,不属于统计范围。
4、峨眉山—乐山大佛景区正式工作人员的稿件按0.5条计算。
5、稿酬奖励由公司营销中心负责每季度统计一次,每季度最后一周为统计时间。
6、稿酬奖励每半年兑现一次,资金到位后,由公司营销中心负责统一发放。
7、由营销中心牵头,针对景区品牌宣传工作每月召开一次情况通报会,每季度举行一次专题分析会,每年召开一次工作安排和总结表彰会。
五、年终评选奖励办法
为鼓励社会各界人士多写稿、写好稿,设置年度新闻类好新闻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通讯类优秀通讯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图片新闻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宣传工作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1、好新闻一等奖,奖励1200元
二等奖,奖励800元
三等奖,奖励600元
2、优秀通讯一等奖,奖励5000元
二等奖,奖励3000元
三等奖,奖励2000元
3、图片新闻一等奖,奖励1000元
二等奖,奖励800元
三等奖,奖励500元
4、年度优秀先进工作者一等奖,奖励5000元
二等奖,奖励3000元
三等奖,奖励2000元
(年度优秀先进工作者评比,以当年发表稿件的数量作为必要的参评条件,一等奖须发表稿件50篇以上,二等奖须发表稿件30篇以上,三等奖须发表稿件20篇以上。)
5、特别贡献奖:以峨眉山—乐山大佛景区为表现对象的文学作品和影视作品,以峨眉山—乐山大佛景区为研究对象的学术专著,如在国内外产生巨大影响力和轰动效应,景区对作者颁发特别贡献奖,资金8-10万元。
六、本办法由公司营销中心负责解释。
附:《峨眉山—乐山大佛景区品牌宣传稿酬奖励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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