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旅游客运中心网上订票16免1退款结算须知
1、结算观光车16免1,须提供本社16免1退款开户帐号证明一份(格式参阅附件),账号证明必须盖有总社公章和分社(部门)章方才有效,账号证明上请注明联系电话。
2、该开户账号必须为对公帐户,不退款到个人帐户。
3、旅行社每次结算退款,须先出具盖有本社财务专用章(需与账号证明上的开户单位相一致)的收款收据,并注明单位编码、结算款所属时期。
4、账号证明和收款收据交到报国寺客运中心财务科,证明和收据未按前面要求填写均为无效证明和收据,将不予以退款,证明和收据不得涂改添加。
5、每月的25日至次月的24日作为一个月统计计算应退观光车票款,分月计算汇总退款,不得全年观光车票汇总后一次性计算退款。不同线路的观光车票应分别计算,所得结果取整数,不得四舍五入。
6、由于2011年峨眉山订票新系统开始运行,今年1月的统计时间为1月1日至1月24日,4月的统计时间为3月25日-4月4日为70元全山观光车票统计期,4月5日-4月24日为90元全山观光车票和70元中山观光车票统计期,半山统计时间依然为3月25日-4月24日。
7、证明及收据可通过本社导游或邮寄方式送达,由于我公司在报国寺景区,除邮政的ems外,其他快递公司不能送到,证明及收据如需寄送的,请尽量选用中国邮政的EMS特快传递(地址:四川省峨眉山市峨眉山报国寺客运中心,收件人:财务科(收),邮编:614201)。
以上通知如有疑问,请致电客运中心财务科咨询,咨询电话0833-5590502。
峨眉山旅业发展有限公司财务部
二○一一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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