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低碳”重奖“高碳”严惩 峨眉山市刚性考核企业节能减排
本报讯(记者刘若辰)企业年综合能耗量完成约束性目标任务,将获得5万元-50万元不等的政府奖励,反之则按每低于目标任务0.1个百分点收取3万元—10万元不等的能耗补偿金。6月,峨眉山市出台推进工业企业节能减排、促进低碳经济发展工作的意见,决定按企业年综合能耗量,分档次对企业年度约束性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奖惩。
峨眉山市确立的奖惩机制旨在推动企业树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发展理念,自觉遵守国家节能减排的法规政策,形成政府推动、企业主动、全社会联动的节能减排、发展低碳经济新格局。
根据意见,峨眉山市将设财政专户,对能耗补偿金实行单独核算管理,收取的补偿金全额用于奖励完成约束性节能目标任务的企业。地方财政还将安排专项资金与能耗补偿金一并作为节能工作专项奖励资金,对完成约束性节能目标任务的企业进行奖励。对企业年综合能耗10万吨标煤以下的,完成约束性目标任务给予5万元奖励;未完成约束性目标任务,每低于目标任务0.1个百分点收取3万元能耗补偿金;年综合能耗10—20万吨标煤的,完成约束性目标任务给予20万元奖励;未完成约束性目标任务,每低于目标任务0.1个百分点收取6万元能耗补偿金;年综合能耗20万吨标煤以上的,完成约束性目标任务给予50万元奖励;未完成约束性目标任务,每低于目标任务0.1个百分点收取10万元能耗补偿金。
(本文来源: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还可以输入200字
发 表